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公益护眼基地(首批) 申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10 来源: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领导小组
一、工作背景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由中国关工委、教育部、司法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12部委联合会签发起的国家级公益平台,由中国关工委健体中心作为主办单位,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提供公益募资平台。
工程旨在利用5~10年的时间,围绕近视防控、青少年普法等身心健康难题,打造“政府主导、校园驱动、专业服务、社会捐助、家庭联动”的校园公益服务基础设施,帮助学校建立“校园近视防控公益服务体系”,推动中国校园健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7月,“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在中央全会举办地北京京西宾馆正式启动。
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工作省市,为更好地推动公益护眼工作,“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拟在首批试点省市循序渐进发展若干“公益护眼基地”,协助广大中小学优先建立“校园近视防控公益服务体系”,并基于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公益护眼基础设施,为所在区域青少年提供专业筛查建档、专家科普答疑、高危近视干预等公益护眼服务,点亮亿万青少年未来。
二、工作目标
在北京、上海、浙江等试点省市,利用3年左右时间,公益护眼基地覆盖所在省市60%以上的区县市,累计帮助1000所以上中小学建立“校园近视防控公益服务体系”,结合“护眼亮眼示范基地”的建设,总结出抑制青少年视力不良率增长和近视快速加深的先进经验,为全国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提供工程示范。
三、公益护眼基地职责
1. 接受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积极参与实践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提出的“打造‘政府主导、家校医社联动’的近视防控公益服务体系”。
2. 积极开展与所在县区市的中小学的“公益护眼”结对活动,并选派优秀团队成员担任结对学校的“公益护眼辅导员”,帮助学校建立“近视防控公益服务体系”。
3. 积极配合完成公益护眼基础设施的接入,在校园结对、分级筛查、精准科普、动态监护、高危救助等领域开展力所能及的公益护眼服务,可包括但不限于“小学新生屈光档案建立”、“护眼科普讲座”、“校园学期近视筛查”、“好习惯养成”、“专家大讲堂”、“高危近视筛查”等。
4. 积极开展“公益护眼主题日”活动,发动团队成员或爱心人士参与“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公益护眼志愿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近视防控公益活动。
5. 能结合当地青少年实际情况,为所在城市的“疑似高危近视青少年”提供一定体量的“高危近视筛查”公益服务,帮助高危青少年建立和完善屈光发育档案;在中国校园健康行动近视防控专家组的指导下,为急需矫治、干预的高危青少年提供科学的近视控制诊疗服务或护眼解决方案,积极推动专家“一对一”帮扶,实现精准防控近视。
四、公益护眼基地(首批)申报要求
为确保公益护眼基地的代表性,按照循序渐进的发展要求,各试点省市的首批公益护眼基地采用邀约制和报名制相结合方式,相关单位需满足的基础要求如下:
1、具备开展公益护眼活动的团队思想基础及与所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场地和硬件设施;
2、指派专人担任基地联络人,负责基地接入各项公益工程的基础设施实施工作,及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3、承诺在一年内与至少两所中小学建立结对关系,选派优秀团队成员担任学校“公益护眼辅导员”,帮助学校构建“中国校园健康行动近视防控公益服务体系”;
4、能根据青少年的作息特点设置高危近视公益筛查、公益门诊时间,如青少年放学后、家长下班后时间。
5、承诺牵头组建一支公益护眼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力所能及的公益护眼活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a) 为结对小学的一年级新生建立屈光发育档案,主动帮助新生家长了解“屈光发育规律”和孩子屈光现状,提升家长对近视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b) 指导结对学校定期开展“学期近视筛查”,根据后台反馈数据,帮助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近视防控工作计划;
c) 结合青少年年龄特点,基于中国校园健康行动课件资源库,进校为青少年开设“护眼科普讲座”,普及实用的近视防控知识与技能;
d) 针对低年级小学生和学前儿童,指导学校基于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公益护眼基础设施,开展“好习惯养成”等工作,帮助适龄青少年掌握正确的握笔姿势、读写姿势及用眼习惯;
e) 积极组织或参与线上线下“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专家大讲堂”活动,指导学校组织家长接受个性化专业教育,提升近视防控知识与技能;
f) 为公益活动或结对学校“学期近视筛查”发现的“疑似高度近视高危青少年”提供“高危近视筛查”公益服务,基于“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公益护眼基础设施”,帮助高危青少年建立屈光发育档案;
g) 协助组织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推出的旨在帮助当地校园、青少年家庭更好改善用眼环境的“健康评测公益漂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评测影响眼健康的空气环境、照明环境),帮助青少年家庭改善用眼环境,促进青少年眼健康;
h) 在中国校园健康行动近视防控专家组的指导下,为急需矫治、干预的高危青少年提供科学的近视控制诊疗服务或护眼解决方案,充分利用“微信群”等互联网+工具,开展在线答疑、案例剖析、科普宣传等公益护眼工作,积极推动专家结对帮扶,实现精准防控近视;
i) 对于疑难患者,能积极利用“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平台的协调功能,帮助病患及时获取专业协助或者帮助患者获得转诊支持(转入或转出);
j)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及护眼亮眼工程领导小组鼓励开展的其他公益护眼活动。
6、强化团队自身建设,在中国校园健康行动近视防控专家组和护眼亮眼工程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积极参与中国校园健康行动组织的各项培训、交流和新型公益护眼服务的试点工作,提升近视防控专业能力和公益服务水平,探索和创新“公益护眼”服务模式;
7、积极发挥自身在当地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团队和带领更多仁人志士一同参与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倡导的“公益护眼”活动,帮助更多中小学建立起“校园近视防控公益服务体系”;
8、具备为高度近视高危青少年提供专业矫治、干预解决方案的基地,应确保相关产品与服务价格体系统一、透明、不虚高(和所在省其他地区相比),且各项收费合理合法,共同维护“中国校园健康行动”这一跨部委公益平台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公益护眼基地(首批邀约试点单位)实地考察内容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公益护眼基地”的实地考核工作由所在省(市、自治区)的“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枢纽合作单位”协助完成,由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领导小组报工程主办单位审核批复。
考察项目:
1. 有独立眼科的医院或专业的眼科医疗机构,具备眼健康基础诊疗资质和开展公益护眼活动的独立场所;
2. 具有先进的筛查、诊疗的设备设施,包括视力表,验光设备(电脑验光仪/综合验光仪器、插片箱),眼前节检查设备(裂隙灯、角膜地形图/角膜曲率计),眼轴长度检查设备(光学生物测量仪/超声测量仪),干眼检查,角膜内皮计,眼压计及眼底检查设备等;
3.具备开展公益护眼活动的人力资源:
1) 科主任牵头负责基地的创建工作,并固定至少1名眼科医生领衔负责公益护眼基地的联络工作,相关负责人作风正派、社会形象优良、专业技术娴熟;
2) 团队内部思想统一,热心公益护眼事业,有志于承担并履行“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公益护眼基地”的使命与职责;
3) 组建公益护眼志愿者服务队伍,具备中国校园健康行动鼓励开展公益护眼活动的实施能力;
4.具备为高度近视高危青少年提供专业矫治、干预解决方案的基地,相关产品与服务价格体系统一、透明、不虚高(和所在省其他地区相比),且各项收费合理合法;
5. 团队愿意践行公益精神,并积极配合工程创新公益护眼服务模式。
六、工程为公益护眼基地提供的支持项
1、正式授牌、网络公示及推广:所有基地将由公益工程正式授予《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公益护眼基地》;
2、提供与当地教育系统(中小学)对接的必要支持:帮助公益护眼基地与周边中小学开展结对合作,提升公益护眼工作的成效;
3、公益护眼活动宣传推广:面向当地校园师生和家长主动宣传公益护眼基地有关公益活动,提升公益护眼基地的公益形象及社会影响力;对公益护眼基地开展的探索实践并取得有益成果的,面向全国范围进行宣传推广;
4、公益护眼团队宣传推广:在相关公益护眼基础设施里,体现公益护眼团队成员信息,方便校园师生、家长认知,提升团队成员公益形象及社会知名度;
5、公益护眼基础设施支持:工程为每个公益基地提供公益护眼软件基础设施;公益护眼工作体系建设基础培训;护眼科普课程资源库;
6、优秀公益护眼基地、团体及个人支持项
对于在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公益护眼基地、团体及个人,提供以下支持:
a.优秀公益基地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为当地青少年发起专项护眼基金募集,支持基地开展公益护眼活动;
优先获得中国校园健康行动的公益捐赠;
优先参与省级或全国青少年眼健康大数据研究;
优先承办中国校园健康行动专家大讲堂;
为优秀公益护眼基地配备助医助困专项基金支持。
b.优秀公益团体/个人
为优秀公益团体/个人提供高危近视筛查(劳务)津贴支持;
工程定期表彰有突出贡献的团体个人,并颁发“全国公益名医”、“公益护眼天使”等荣誉称号;
优秀基地负责人优先获聘为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公益护眼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七、 公益护眼基地申报及审批流程
1、申报方法:
a) 下载《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公益护眼基地申报表》(格式见附件),将《申报表》填写好后,发送给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领导小组,电子邮箱为:gongyihuyan@cycc.org.cn
b)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工作后形成考核意见,报请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主办单位审核决定。
2、申报流程:
申报附件要求:
一、申报单位简介1份
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注:“项目负责人”指代眼科专科医疗机构技术负责人或综合医院眼科科室主任。
三、项目负责人主要工作经历说明1份
四、申报单位门头、检查室、主要检查设备等照片10张及以上
五、公益护眼基地申报表1份(见附表1)
主办单位:中国校园健康行动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健康体育发展中心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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